八客到家成人用品管理规范

第一章  总则

一、 【目的和依据】

为规范八客到家商户线上经营成人用品品类的行为,营造合法、和谐的平台经营环境,维护消费者的权益,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等,制定本规范。

二、 【适用范围】

本管理规范适用于八客到家所有线上商户。

三、 【定义】

3.1成人用品:为计生用品、情趣用品商品的总称。

3.2情趣用品:为成人用品类目下为帮助成年人增加得到性趣,提高性爱质量的辅助性用品。

3.3计生用品:对计划生育保健用品的相关类目,包含但不限于避孕套、验孕试纸等。

3.4 八客到家平台:指为商户提供信息展示的网络服务平台,包括但不限于八客到家(azmbk.com,或依八客到家根据业务需要修改的URL)、八客到家客户端、八客到家关联方平台及/或客户端等。

3.5 商户:指在八客到家平台经营成人用品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

四、 【基本要求】

4.1成人用品商品应严格按照商品归属类目进行发布,不得跨类目发布。

4.2情趣内衣仅允许发布到情趣用品/女性情趣用品/情趣服饰类目下,不得放在服饰鞋帽/女性内衣类目下。

第二章 准入管理

一、【入驻资质要求】

1.1营业执照:主要经营范围须明确展示有成人用品、计生用品、情趣用品、保健用品、保健品、夫妻用品及相关近义词关键词。

1.2已完成公示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显示为准)

1.3 如各省市资质有特殊要求或规定的,按照当地要求执行准入。

1.4 所有商户门店logo严禁涉黄,严禁使用跳转非八客/八客到家二维码作为门店logo,品牌门店须提供商标的授权文件。

二、【信息发布】

商家公告中严禁出现性暗示类词语,严禁有引导顾客在平台外进行沟通词语出现,严禁出现手机号、微信、QQ、网址等信息等涉嫌引导平台外交易的信息。

第三章 商品管理

一、【商品资质】

1.1需提供商品检测报告或认证(每个品牌至少提供5份由第三方权威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或认证。成品检测报告或认证内容须包含品牌名称,系列名称);

1.2如经营进口成人用品,除以上资质外,还须提交该品牌近1年内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口货物报关单。

二、【商品名称】

商品名称中需体现同一类商品具有共同属性的一类名称。例如避孕套、情趣内衣等。具体可使用品类名称参照下表,其他非下表内商品严禁在线发布销售,一经查出将按照一般违规进行处理。

计生用品

安全避孕

安全套

早孕试纸

排卵试纸

润滑/清洁

清洁用品

润滑液

情趣用品

女用情趣用品

情趣服饰

仿真器具

跳蛋

G点刺激

丰胸美乳

振动棒

男用情趣用品

阴臀倒模

性玩偶

飞机杯

物理延时液

锁精套环

上述商品释义:

2.1避孕套: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备案审核通过的,是用天然橡胶或聚亚安酯等材质制造,其一端封闭并通常含有突起形成的空间用以贮存射出的精液,用以包裹阴茎、阴道或肛门的长条状薄膜。

2.2验孕试纸: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备案审核通过的,协助临床判定是否怀孕的监测试纸。

2.3情趣服饰:在视觉上产生刺激的效果,促进荷尔蒙分泌的服饰(如:丝袜、网状情趣内衣、cos情趣内衣)。

2.4振动棒/跳蛋:具有振动、加热等功能用于自慰;增加性爱乐趣的电动商品。

2.5润滑剂: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备案审核通过的,为人体设计的润滑剂。

三、【商品信息】

3.1成人类目商户发布的图片,须符合以下要求:

1)主图仅可用于展示产品自身实物内容(含外包装),不得附加额外的人物形象、文字宣传、图案符号等素材。

2成人用品/情趣用品 > 情趣内衣类目的商品,可以通过人物穿戴方式展示产品实物,其余内容仍应符合上述第(一)项要求。通过人物穿戴方式展示产品实物的,应遵守平台相关基础规则,避免色情低俗信息传播。

3)图片展示3张,展示的顺序是正面图--内包装--具有使用说明信息的商品图。

4)图片中不可以有水印、电话、微信等一些联系的方式,图片的清晰度应可供人清晰读取产品信息。

3.2情趣内衣图片如符合以下任一条件,均可发布:

1)仅用商品实物展示;

2)使用假模特展示;

3)使用真人模特展示时,不存在直接暴露或描写人体性部位,且不存在表现或隐晦表现性行为;或使用指定素材完整遮挡敏感部位(C字裤与直接展示女性下体的正面或背面情形,不论是否完全遮挡,一律删除,并按一般违规处理)。

3.3情趣内衣图片如符合以下任一条件,均不可发布:

1)情趣内衣图片直接或隐晦表现人体隐私部位(女性上两点下一点、男性下一点,包括露毛、露乳晕、凸点、露屁股沟等),如透明材质的情趣内衣出现露点、露屁股沟、露毛或重点部位被PS等情况,一律删除,并按一般违规处理;

2C字裤图片使用真人展示,不论是否使用指定素材完全遮挡,一律删除,并按一般违规处理;

3)情趣内衣图片正面展示女性下体(前面或屁股正面展示),如撅臀、趴裆等低俗姿势图片,不论是否使用指定素材完全遮挡,一律删除,并按一般违规处理。

3.4 成人用品、器具图片如符合以下任一条件,均可发布:

1)仅用商品实物展示;形状类似于生殖器官的图片须使用八客指定素材完全遮挡龟头、睾丸和阴部;

2)使用假模特或使用真人模特展示时(成人性生殖器具不可展示佩戴或使用过程),不存在直接暴露或描写性部位(包括龟头、睾丸、阳具、阴具、女性乳头或乳晕、屁股沟等),且不存在表现或隐晦表现性行为;或使用指定素材完整遮挡敏感部位(不可展示真人性行为或性虐待)。 

3.5 成人用品、器具图片如符合以下任一条件,均不可发布:

1)图片中出现隐私部位(包括露毛、露乳晕、凸点、露屁股沟等),且未使用指定素材完全遮挡的,不论使用真人还是假模特展示,一律删除,并按一般违规处理;

2)图片中出现真人性行为,不论是否使用素材完全遮挡,一律删除,并按一般违规处理;

3)情趣用具本身带有性爱姿势,且未使用素材完全遮挡的,一律删除,并按一般违规处理;

4)使用真人、假人模特、漫画或禁止展示性虐待内容,不论是否使用指定素材完全遮挡,还是PS过图片,一律删除,并按一般违规处理;

5)对性生殖器官或女性乳房进行扒、捏或性姿势展示,不论是否使用指定素材遮挡,一律删除,并按一般违规处理;

6)图片演示仿真器具与性爱工具,不论是否使用指定素材遮挡,一律删除,并按一般违规处理;

7)充气娃娃图片如符合以下任一条件,均不可发布:

a.充气娃娃图片出现露毛、露点、露乳晕、凸点且未使用指定素材完全遮挡的,一律删除,并按一般违规处理;

b.充气娃娃图片出现真人图片冒充充气娃娃或真人展示情况,不论是否使用指定素材完全遮挡,一律删除,并按一般违规处理;

c.充气娃娃图片直接展示股沟,一律删除,并按一般违规处理;

d.充气娃娃图片正面展示娃娃下体(前面或屁股正面展示),如撅臀、趴裆等低俗姿势图片,不论是否使用指定素材遮挡,一律删除,并按一般违规处理;

e.充气娃娃图片出现真人或非真人展示性爱或不雅动作,不论是否使用指定素材遮挡一律删除,并按一般违规处理;

f.充气娃娃商品展示请穿戴整齐,如裸体展示不论是否露点是否低俗是否遮挡一律删除,并按一般违规处理;

g.与男性生殖器官相似(生殖器官前段类似于龟头的形状),且未使用指定素材完全遮挡龟头和睾丸的,一律删除,并按一般违规处理;

h.与女性生殖器官相似,且未使用指定素材完全遮挡的(如露毛),一律删除,并按一般违规处理;

i.成人性生殖器具类图片使用功能展示,不论使用真人或假人、充气娃娃等,不论是否使用指定素材完全遮挡,一律删除,并按一般违规处理;

8SM器具及其他性交辅助

a.SM器具及其他性交辅助,包括但不限于绳子、胶带、手铐、脚铐、鞭子等,只能展示商品陈列图,使用真人、假人模特、漫画展示含性虐待倾向图片,不论是否使用指定素材完全遮挡,一律删除,并按一般违规处理;

b.警用类手铐、脚铐、拇指铐和从图片可以判断带有齿轮的手铐、脚铐、拇指铐等,一律删除,并按一般违规处理;

c.面罩只能展示商品陈列图,使用真人、充气娃娃、漫画等穿戴展示,一律删除,并按一般违规处理;

d.乳贴只能展示商品陈列图,只遮盖乳头,胸部其他部位裸露,一律删除,并按一般违规处理。

3.6 成人商品包装、说明书类图片

1)成人类目商品的包装、说明书类图片如符合以下任一条件,均可发布:

a.展示器官科学图解;

b.不存在直接暴露或描写人体性部位,且不存在表现或隐晦表现性行为;或使用指定素材完整遮挡敏感部位。

c.直接或隐晦表现人体或器具的隐私部位、性行为(性虐待商品不可用真人展示)、低俗姿势、真人或动漫展示性器具使用,但已使用指定素材完全遮挡。

2)成人类目商品的包装、说明书类图片如符合以下任一条件,均不可发布:

a.商品包装图片和商品说明书直接或隐晦表现人体或器具的隐私部位,且未使用指定素材完全遮挡的,一律删除,并按一般违规处理;

b.商品包装图片和商品说明展示性行为、或存在真人或动漫人物示范低俗姿势,且未使用指定素材完全遮挡的,一律删除,并按一般违规处理;

c.商品包装图片和商品说明书存在演示SM,不论是否使用素材完全遮挡,一律删除,并按一般违规处理;

d.商品包装图片和商品说明书存在真人或漫画展示性器具商品使用,不论是否使用指定素材完全遮挡的,一律删除,并按一般违规处理。

3.7 其他图片:

1 成人类目商品的图片中含有表现或隐晦表现性行为、具有挑逗性等内容的图片均不可发布,一律删除,并按一般违规处理;

2 成人类目商品的图片中涉及未成年儿童、展示未成年人身体的,不论是否使用指定素材完全遮挡,均不可发布,一律删除,并按一般违规处理。

3.8 成人类目图片中色情、低俗、漫画类图片如符合以下任一条件,均不可发布:

1 露点、凸点、露毛、露乳晕等一律删除,并按一般违规处理;

2)展示性爱姿势,男男、女女、男女舌性爱吻等画面,直接或者间接漏性特征点/漏毛不论是否遮挡一律删除,并按一般违规处理;

3)低俗动作或表情,重点展示扒腿、撅臀、摸胸等低俗姿势一律删除;含有表现或隐晦表现性行为、具有挑逗性等内容的图片均不可发布,一律删除(面部表情迷离、泛红晕、不明液体),并按一般违规处理;

4)包装盒上如出现以上违规点一律删除,除已把违规点完全遮挡外。

3.9图片上文字要求: 图片上禁止出现低俗、涉黄类文字描述,如有,一律删除,并按一般违规处理。

四、【其他商品宣传违规形式及内容】

4.1含有表示产品功效的断言或者保证。含有使用该产品能获得健康的表述。

4.2 贬低其他生产经营者的商品或者服务。

4.3 利用广告代言人作推荐、证明。

4.4 以介绍健康、养生知识等形式变相宣传。

4.5 含有无效退款“XX保险公司保险等内容。

4.6 含有“100%有效零风险安全无毒副作用无依赖等承诺性表述。

4.7 含有有效率、治愈率、评比、获奖等评价性内容。

4.8 含有疗效最佳保证治愈包治根治即刻见效完全无毒副作用等表示功效的断言或者保证的。

4.9 利用和展现国家机关及其事业单位、医疗机构、学术机构、行业组织的名义和形象,或者利用和展现专家、医务人员和消费者的名义和形象为产品功效作证明。

4.10 使用公众难以理解的专业化术语、神秘化语言、表示科技含量的语言等描述该产品的作用特征和机理。

4.11含有无法证实的所谓科学或研究发现实验或数据证明等方面的内容。

4.12 含有最高技术最科学最先进最佳国家级产品填补国内空白等绝对化或排他性的用语和表述的。

4.13 直接或者间接怂恿任意、过量使用。 

4.14 法律、法规规定禁止的其他内容。

第四章  违规处罚及申诉处理

一、 【违规类型级别及处罚】

违规级别

违规类型

说明

处罚准则

严重违规

资质造假

门店使用不真实的信息进行注册,设置虚拟地址增加销售范围的,对品类合规性造成不良影响

一、首次发现将所涉门店全部进行下线整改,整改完毕后处罚置休一个月;

二、再次发现将对门店进行永久下线

一般违规

超范围选择门店经营品类

对平台商品售卖合规性管控造成影响,具体情节如下:

1、其他经营品类门店售卖情趣用品的;

2、成人用品品类门店售卖非成人用品分类下商品的

首次发现置休7日,

再次发现置休30

门店配置成人用品外其他营业品类

成人用品门店可且仅可选择医药健康-成人用品作为主营品类,严禁配置其他辅营品类或作为其他主营品类的辅营品类

其他商品违规行为

外卖平台商品及信息违规处罚规则所示的商品违规行为

依照外卖平台商品及信息违规处罚规则进行处罚

说明:

①  违规信息属于不同级别违规,按最高违规级别标准执行;以上处罚日期以系统消息通知第二个工作日开始执行;

②以上监控均是累计计算;

③八客到家平台将不定期对所有上线门店进行线下随机抽查,一经发现有上述违规现象将直接给予相应处理。

二、 【申诉流程】

2.1八客到家平台针对商户违规行为,核实确认后将下发违规单。商户应在违规单下发时起2日内(申诉期)对违规单进行查看或发起违规申诉。如2日内未进行违规申诉的,视为商户认可违规处罚,违规处理措施将在申诉期满后自动生效。

2.2 针对同一违规单,商户只有一次申诉机会,商户可以通过商户管理后台处罚记录操作处发起违规申诉,同时提交相应证明材料。

2.3 鉴于不同的违规类型或违规情形需要商户提供的证明材料有所不同,因此商户提交申诉材料后,如需补充其他申诉材料的则以八客到家平台另行通知内容为准。

2.4 八客到家在收到商户提起申诉后,将及时审核商户提交的申诉材料并反馈相应处理结果。若违规申诉成功,则对应的违规处罚不成立、处罚措施不执行;若申诉不成功,则对应的违规处罚成立、处罚措施将直接执行。

2.5 为了保证申诉的有效性,提高申诉成功率,商户申诉时需按照八客到家平台的要求提供完整、真实、有效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聊天记录、截图、链接、照片、录音、快递单凭证、报案回执等。如商户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即视为申诉不成功。

附则

一、【规范变更】

八客到家有权对本规范内容进行修改、补充或更新,并在该规范生效前通过八客到家商户后台管理中心、八客到家网站公告等方式予以公告,上述公告一经发布即视为已经单独通知到每一家使用八客到家服务的商户;若商户在本规范内容修改、补充或更新公告后继续使用八客到家提供的服务,即视为商户同意遵守修改、补充或更新的规范。

二、【规范效力】

本规范作为商户与八客到家所签署协议的附件,与协议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合作方违反本规范的,按照本规范、双方协议及其他管理规范进行处罚。

三、【规范溯及力】

发生在本规范生效之日前的行为,适用当时的规范进行处理;发生在本规范生效之日后的,适用本规范。

四、【生效】

本规范首次发布日期为2018年8月15日,于2018年8月22日生效。

本规范最新修订日期为2020年1月21日,于2020年3月1日生效。